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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與邪教的區分標準

        作者:程廣云 · 2013-09-16 來源:凱風網

            摘 要: 宗教的世俗化和普世化是當代宗教發展的主流。我們認為,是否具有世俗化和普世化的基本特征正是宗教與邪教的歷史主義劃界標準。邪教是宗教的歷史反動。相反,新興宗教運動是當代宗教發展的支流。如果以宗教世俗化、普世化為衡量標準,“新興宗教”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順應宗教世俗化、普世化的;另一類則是違背宗教世俗化、普世化的,如原教旨主義、邪教等等。前一類比較少,后一類比較多。對于中國來說,20世紀80、90年代是一個“精神文化空間”逐步變成“信仰真空”的時代。所謂“信仰真空”是指任何一種傳統或者現代信仰在民眾“精神文化空間”中無以確立,導致失落,從而為其它信仰提供可乘之機。邪教正是這樣乘隙而入。它是一種錯誤的、有害的“信仰填充”。如何重建(重構)我們這一個時代的“精神文化空間”?筆者認為:第一,重建科學精神;第二,重建人文精神;第三,堅持“政教分離”原則,推動宗教世俗化;第四,堅持“宗教寬容”、“宗教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原則,推動宗教普世化。

          關鍵詞: 宗教;邪教;歷史主義;宗教世俗化;宗教普世化;新興宗教運動

          一

          自從邪教現象出現以來,關于宗教與邪教的劃界標準問題就引起了國內外學者的關注。只有正確地確定宗教與邪教的劃界標準,才能有效地尊重“宗教寬容”、“宗教自由”原則,保護“宗教信仰自由”,預防、打擊邪教活動,以免在尊重、保護正常宗教活動時放任邪教自流,或者在預防、打擊邪教活動時侵犯“宗教(信仰)自由”。

          “邪教”這一概念,可以說是古已有之。中國古代最早(東漢時期)稱之為“旁門左道(惑眾)”,宋代稱之為“吃菜事魔”,明清時期稱之為“邪教”(所謂“有道有佛,非道非佛,附佛反佛,附道反道”),當代稱之為“會道門”或“邪教”。在歐洲中世紀,稱之為“異端”和“千年王國運動”,在西方當代,稱之為“狂信(膜拜)團體”或“邪教”。但是,應當注意的是,歷史上的“邪教”和現實中的邪教并不完全是一回事。歷史上的“邪教”許多其實是正統宗教(道教、佛教或基督教等)的“異端”(“異教”),并且往往是官方宗教的“異端”(民間宗教),與現實中的邪教具有根本區別。

          為了正確把握當今邪教的本質特征,我們既要把邪教與一般宗教區別開來,也要把邪教與“類宗教”(“準宗教”)、“偽似宗教”(“似是而非宗教0)、/異教0(/宗教異端0)等特殊宗教區別開來。

          “宗教是一種社會歷史現象,是人的社會意識的一種形態,是感到不能掌握自己命運的人們面對自然、社會與人生時的自我意識或自我感覺,因而企求某種超越的力量作為命運的依托和精神歸宿。宗教一般是由共同的信仰、道德規范、儀禮、教團組織等要素所構成?!盵1](p.1)所謂“類宗教”(“準宗教”)是指具有對神圣或終極關懷的信仰,但卻不具備或不完全具備宗教三大要素(即宗教意識、宗教禮儀和宗教組織)或四大要素(即宗教觀念、感情、行為和組織)中的任何一個宗教集團;而所謂“偽似宗教”(“似是而非宗教”)則是指擷取某些宗教的片段教理或詞匯,任意修改,牽強附會的任何一個宗教集團?!爱惤獭?“宗教異端”)主要使用于基督教系統內部,它指的是妨礙教會統一,冒充耶穌,具有與傳統基督教不同的教理或信奉與傳統基督教《圣經》有別的經典的宗教派別。因此對基督徒是“異端”,對非基督徒也就不是“異端”。對于其他宗教也有類似問題。對一種宗教是“異端”,對另一種宗教也就不是“異端”。

          “邪教”不是宗教,而是以宗教面目出現的邪惡教義?!邦愖诮獭?“準宗教”)一般不會發展成為邪教;而“偽似宗教”(“似是而非宗教”)則多少存在這樣一種趨向;至于“異教”(“宗教異端”),這樣一種說法是違背“宗教寬容”基本原則的,應當予以廢棄。

          邪教就其表現與結構形式和宗教毫無區別:作為宗教構成的宗教意識、宗教禮儀和宗教組織三大要素或宗教觀念、感情、行為和組織四大要素,邪教都一一具備。

          當前,國外區別邪教與宗教的說法主要包括:第一,從宗教經典來考察,認為宗教有獨立、完整和系統化的“經典”;而邪教則截取傳統宗教“經典”中的只言片語,由“教主”任意解釋(譬如對“末日”說法),所以稱之為“Heresy”(異端)。第二,從教主崇拜、末日信仰等特征來考察,認為宗教是崇拜傳說的或已故的“教主”,是信仰抽象的或遙遠的“末日”;而邪教教徒則對現世“教主”崇拜,對現時“末日”信仰無以復加,所以稱之為“Cult”(狂信或者膜拜團體)。第三,認為邪教由反傳統的新宗教演變而來,稱之為“新興宗教”中“極端的”(extreme)、“破壞的”(destructive)、“瘋狂的”(crazed)、“邪惡的”(evil)團體組織。此外,還有用“Sect”(教派)來稱謂邪教,等等。[2](p.12)、[3](p.24)

          國內區別邪教與宗教的說法主要包括:第一,用法律來界定邪教。1999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指出:“邪教組織是指冒用宗教、氣功或其他名義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說等手段蠱惑、蒙騙他人,發展、控制成員,危害社會的非法組織?!庇腥艘赃@一法律條文來界定邪教。第二,把握邪教基本特征。有人提出邪教具有教主(卡里斯瑪<Charisma>,是指具有超人魅力和魔力的人物)崇拜、精神控制、編造邪說(“末世論”、“救世論”等等)、斂聚錢財、秘密結社、危害社會六特征;有人提出邪教具有反傳統、反現世、反社會、反政府四特性,等等。第三,認為只有通過宗教歷史發展過程才能把握邪教本質特征。[4](p.41、48)

          對于上述觀點,筆者認為:第一,根據是否違法、犯罪確定宗教與邪教的劃界標準,只是把握了邪教的現象特征,沒有把握住邪教的本質特征。因此這種劃界標準可以稱為宗教與邪教的現象主義劃界標準。邪教一定具有違法、犯罪行為,但具有違法、犯罪行為的卻未必是邪教。何況法律還分良法、惡法。顯然,不是關于邪教的科學定義要依據有關的法律條文,而是有關的法律條文要依據關于邪教的科學定義。第二,以這個或者那個特征來確定宗教與邪教的劃界標準(這種劃界標準可以稱為宗教與邪教的本質主義劃界標準)非常困難,因為凡邪教具有的特征,宗教在歷史上也都具有(譬如教主崇拜、末日信仰等等)。應當指出的是:上述兩種劃界標準,違背了歷史主義、階級分析的基本原則。根據現象主義劃界標準,歷史上的“異端”(“異教”或者民間宗教)都是“邪教”。譬如有人認為托馬斯·閔采爾的激進宗教改革運動就是“邪教”;洪秀全的拜上帝教更是“邪教”,等等。這樣就把歷史上的一切以宗教為表現形式的民眾造反當作“邪教”了。毫無疑問,這樣就違反了唯物史觀的歷史主義和階級分析原則。根據本質主義劃界標準,我們同樣無法正確地劃分邪教與宗教及邪教與“類宗教”(“準宗教”)、“偽似宗教”(“似是而非宗教”)、“異教”(“宗教異端”)等的界限,因而也就無法有效地扶正祛邪。因此,第三,只有宗教與邪教的歷史主義劃界標準才有可能是科學的標準。

          當代宗教具有三大趨向:世俗化、普世化以及新興宗教運動。宗教的世俗化和普世化趨向改變了宗教的本來面目。充滿了開放革新精神的宗教愈益符合人性、人道,因而不再與民主觀念相悖,不再與科學觀念相悖。宗教的世俗化和普世化是當代宗教發展的主流。筆者認為,是否具有世俗化和普世化的基本特征正是宗教與邪教的歷史主義劃界標準。譬如,在科學已經從宗教統治中解放出來、發展起來的情況下,凡企圖反對、超越科學權威,恢復、重建宗教蒙昧的任何宗教團體就有某種邪教傾向;再如,在宗教愈益符合人性、人道的情況下,凡企圖恢復、重建宗教野蠻,反人性、反人道的任何宗教團體就有某種邪教傾向;又如,在已經實現“政教分離”的情況下,凡企圖重新干預政治,實現“政教合一”的任何宗教團體就有某種邪教傾向;還如,在已經確立“宗教寬容”、“宗教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原則的情況下,凡企圖恢復、重建宗教極權,剝奪、侵犯“宗教(信仰)自由”的任何宗教團體就有某種邪教傾向,等等??傊?邪教是宗教的歷史反動。根據這一歷史主義觀點,彼時彼地為宗教的東西,此時此地完全可能是邪教的貨色。反之亦然。這一歷史主義觀點不承認任何一種宗教與邪教的抽象的劃界標準,只承認具體的和歷史的劃界標準。

          相反,新興宗教運動是當代宗教發展的支流。當代“新興宗教運動”是一個包括宗教“原教旨主義”運動、“新宗教”運動、以及“類宗教”(“準宗教”)、“偽似宗教”(“似是而非宗教”)、“異教”(“宗教異端”)、“邪教”等等的現代全球宗教文化現象?!靶屡d宗教運動”表明,曾經在近現代以來的世俗化和普世化中處于邊緣狀態的既有宗教開始“脫卻私人化”(deprivatization of teligion),步入社會的公共領域。如果以宗教世俗化、普世化為衡量標準,“新興宗教”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順應宗教世俗化、普世化的;另一類則是違背宗教世俗化、普世化的,如原教旨主義、邪教等等。前一類比較少,后一類比較多。

          我們以美國“新宗教運動”為例。有人把美國“新宗教運動”劃分為三大類:第一,把耶穌作為對抗既有的基督教文化的象征加以重新解釋,試圖振興和改革基督教。這就是所謂的“耶穌運動”(Jesus Movement);第二,利用印度的瑜伽功、中國的氣功和咒語念誦、冥想打坐等東方宗教的方法,開發人的內在靈性以便達到和宇宙的合一;第三,以心理學和精神分析的方法開發人的潛能,以便達到人的自我實現。還有人把美國新宗教組織劃分為四大類:第一,與亞洲傳統哲學、虔誠、冥想和巫術有聯系的組織;第二,與美國通俗心理學中的“人類潛能運動”有聯系的組織;第三,與各種形式的秘密教派復興有聯系的組織;第四,認為地球人的獲救取決于與宇宙(外星)人接觸的組織。更有人把美國新宗教組織劃分為13類。其中,通神教派及唯靈教派、心靈教派和亞洲信仰教派是美國新宗教運動中的三大流派。這些劃分大致反映了美國“新宗教運動”的現狀。在美國新宗教組織中,絕大多數都是邪教組織。[5](pp.30~31)、[6](p.193、p.194)

          有人認為,中國邪教有會道門型、氣功型和教會型三種表現形態。還有人認為,中國邪教組織,從淵源而言,可分為從西方基督教衍生出來的邪教和從中國傳統文化主體——佛、道、儒三教衍生出來的邪教;從旗號而言,可分為打著宗教(絕大多數是基督教,極少數是佛教)旗號的邪教和打著氣功、功法以及“人體科學”旗號的邪教;而從地域而言,又可以將打著宗教旗號的邪教稱為“農村中心型”的邪教,將打著氣功、功法以及“人體科學”旗號的邪教稱為“城鎮中心型”的邪教。[2](p.16)、[7](pp.252~253)

          二

          根據唯物史觀,諸如邪教這樣一類錯誤的、歪曲的、顛倒的、荒謬的社會意識,仍然是社會存在的反映,具有一定社會歷史根源。

          新興宗教運動之所以興起,是由于多種原因。資本主義社會經濟、政治危機對于人們精神文化生活的沖擊,必然表現為精神文化危機;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法西斯主義興起,法西斯主義滅絕人性、人道的行為(德國納粹主義的奧斯維辛集中營、日本軍國主義的南京大屠殺以及七三一部隊人體試驗等等)給予人類心靈以重大的打擊;20世紀60)70年代,出現了“造反文化”(counterculture)運動(中國的文化大革命及其紅衛兵運動、法國的五月風暴、美國的反越戰和公民權運動),在美國、西歐社會中導致了價值危機,觸發了美國、西歐的“新宗教運動”,在中國也導致了“三信”(信仰、信任、信心)危機;20世紀80、90年代,由于蘇東劇變,社會主義遭到慘重失敗,在蘇聯東歐社會中引發了價值危機,沖決了蘇聯以及東歐的“科學唯物論和無神論”這一政治思想防線,在中國也更進一步導致了精神文化危機。

          根據本文主題,我們不準備系統涉及當代各國邪教現象,而著重涉及當代中國邪教現象;不準備系統探討邪教產生的社會經濟、政治根源,而著重探討邪教產生的思想文化根源,也就是說,探討我們這一個時代的“精神文化空間”。

          反省過去,反思既往,我們可以發現:20世紀80、90年代,對于中國來說,是一個“精神文化空間”逐步變成“信仰真空”的時代。筆者認為:在傳統社會,構成中國民眾基本信仰的主要是三教——儒、道、佛(釋);而在現代社會,構成中國民眾基本信仰的則主要是三大意識形態:民族主義、自由主義、馬列主義(社會主義)。所謂“信仰真空”是指任何這樣一種傳統或者現代信仰在民眾“精神文化空間”中無以確立,導致失落,為其它信仰提供可乘之機。邪教正是這樣乘隙而入。它是一種錯誤的、有害的“信仰填充”。

          20世紀80、90年代以來,由于腐敗以及社會兩極分化,加上種種外部因素,對馬列主義的懷疑、對社會主義的不滿情緒得到加強。正是這種懷疑、不滿情緒動搖人們的馬列主義信念和共產主義理想,使得馬列主義(社會主義)信仰無以真正占據全部“精神文化空間”,這是造成“信仰真空”的第一個原因。但是,20世紀80年代中國自由主義呈現了強勁的上升勢頭,對于這一“信仰真空”作了及時填補。20世紀80年代中國自由主義具有兩個基本特征:一是西化傾向,二是精英意識。由于中國自由主義的西化傾向和精英意識與中國下層、底層民眾的民族主義情結和民粹主義情結相抵觸,因此,20世紀90年代中國自由主義逐步走向衰退。這主要不是由于外部打壓,而是由于自身萎縮造成的。這一衰退主要表現為世俗化。20世紀90年代中國自由主義走向全面衰退表明,自由主義在現有形態上,無論還有多少影響,由于它的自愿矮化、弱化,自甘貧血、軟骨,已經成為為現存一切既得利益集團作辯護的灰色意識形態,已經沒有資格作為人們的精神支柱。這是造成“信仰真空”的第二個原因。20世紀90年代中國知識分子信仰探索是多元的,它推動了保守主義、激進主義的復活、再生;它為宗教,同時也就為原教旨主義、邪教等等布置了歷史之幕。

          我們主要以法輪功為例。李洪志法輪功之所以盛行一時,是因為:第一,由于一段時期以來,某些地方醫德醫風敗壞,造成人們看病難,窮人看病則更難。于是,人們也就相信“練功可以治病”這樣一類傳聞,不知不覺受到邪教影響。第二,社會轉型時期,由于勞力過剩、人口過剩,知識分子“下?!?、農民“打工”、尤其工人“下崗”等等,造成許多社會邊緣群體。這些社會邊緣群體對于生活方式更新很不適應。有的過于緊張,容易形成精神疾患;而有的則過于空閑,容易形成精神空虛。于是,人們也就相信“練功可以調節生活節奏,可以打發閑暇時光,可以結交許多功友”這樣一類傳聞,不知不覺受到邪教影響。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出現“信仰真空”,需要“信仰填充”。由于腐敗、兩極分化等等問題,一部分人不再信仰馬列主義(社會主義)。當沒有其它信仰(如自由主義、民族主義等)填補時,他們要么甘愿在“信仰真空”中生活,要么信仰某種宗教。但是,中國傳統文化實用理性精神,使得中國民眾對于所謂“終極關懷”的需要實在是可有可無,而他們真正需要的則是“現世關懷”、“人間關懷”;他們對于宗教偶像、經典也是一種實用態度,如“平時不燒香,臨時抱佛腳”等。此外,還有種種迷信心理,如“眼見為實耳聽為虛”、“信則靈不信則不靈”等??傊?李洪志法輪功等邪教正是投合了人們這一心態,打著氣功、人體特異功能等招牌,利用巫術手段,蠱惑人心。

          三

          我們可以從對于產生邪教的社會歷史根源的認識和評價中,制定治理邪教的對策。由于產生邪教的根源是多元的,因而治理邪教的對策也就是綜合的。譬如,繼續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改革開放事業;在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和加強物質文明建設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進一步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懲治腐敗,端正黨風、社會風氣;消除兩極分化,建立社會公平、公正機制;在社會轉型中,關注社會邊緣群體,維護他們的現實利益,滿足他們的合理需求;在這一基礎上,加強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等等。

          這里,根據本文主題,我們只談一個問題:如何重建(重構)我們這一個時代的“精神文化空間”?以便進行正確的和有利的“信仰填充”,消解“信仰真空”。

          第一,重建科學精神。

          從現有邪教形態來考察,邪教與偽科學有密切關系。邪教是以宗教面目出現的邪惡教義,偽科學是以科學面目出現的非科學或反科學。有些邪教歪曲科學成果,有些邪教假冒科學名義。值得注意的是,邪教所利用的科學一般不是什么成熟的科學理論體系(比如量子力學和相對論,很難被歪曲,被假冒),而是某些幼稚的前科學、潛科學。比如哈伯德的科學教派(精神療法教會)的“戴尼提”(DIANETICS)心理分析技術,就是利用了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學”,等等。筆者認為,在這個問題上應當采取特別慎重態度,不可把邪教(偽科學)和邪教所利用的科學(前科學和潛科學)混為一談。在當前反對偽科學和邪教的斗爭中,一種傾向就是把某些前科學和潛科學(如“精神分析學”、“人體科學”、“全息論”等)說成是“偽科學”。這種傾向是把反對偽科學和邪教的斗爭擴大化,是錯誤的和有害的??茖W史證明:科學有一個發展過程,有一個從前科學和潛科學發展到科學的過程。即使科學和偽科學的關系,也是既有根本對立的一面,也有統一的一面。在原始科學時期,偽科學幾乎是不可避免的。誰企圖使科學純而又純,誰就是使科學歷史發展陷于停滯。

          因此,對于諸如“精神分析學”、“人體科學”、“全息論”這樣一些理論體系,可以批判、檢查,但是不要隨意加以“偽科學”稱號。對于氣功、瑜伽功和人體特異功能這樣一些問題,應當規范、引導,但是不要輕易抹殺。

          但是,科學地確定科學和偽科學的劃界標準無疑是必要的和可能的??茖W建立在可控實驗的基礎上,而偽科學則建立在不可控實驗的基礎上;科學理論具有可證實性或者可證偽性,而偽科學理論則在任何情況下既不可證實也不可證偽;科學應用雖然有可能禍害人類但也有可能造福人類,而偽科學應用則在任何情況下除了滿足私利之外都會造成公害。

          在反對偽科學和邪教的斗爭中,普及科學知識無疑是重要的。不僅要普及現代自然科學知識,而且要普及現代社會科學知識,要普及現代思維科學知識。在自然科學方面,除了根本無知有待科學掃盲之外,即使對于受過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的人們來說,也有一個知識提高問題,主要是把人們的近代科學(以牛頓經典力學為典范)的知識背景更新為現代科學(以量子力學和愛因斯坦相對論為典范)的知識背景;除了物理科學知識之外,還有信息科學知識、生物科學知識等等;在社會科學方面,除了馬克思唯物史觀以外,還有其它社會科學;在思維科學方面,語言學、心理學和邏輯學等都是重要的。

          但是,最為重要的是確立科學精神,亦即科學的世界觀和方法論??茖W精神也許包括許多方面,其中經驗證實、證偽、檢驗、驗證原則和理性懷疑原則是科學精神的兩大支柱,是反對偽科學和邪教的兩大法寶。要提倡“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的科學態度;要提倡“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實事求是”、“解放思想”、“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和“不唯上不唯書只唯實”的科學態度;要反對“眼見為實耳聽為虛”的狹隘經驗主義;要反對“信則靈不信則不靈”的迷信盲從思想。

          第二,重建人文精神。

          偽科學和邪教不僅與科學精神相悖,而且與人文精神相悖。因為人文精神的核心是人性、人道。偽科學和邪教恰恰是反人性、反人道的??略坡返奈膶W創作就是這樣一個典型。這是一個喪失人文良知,缺乏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的典型。弄虛作假、招搖撞騙是他們的本領。人文精神貫穿于人文實踐、人文心態、人文觀念中,既體現在規范層面,更體現于價值層面。因此,確立人文精神,既要加強人們的政治法律觀念、倫理道德觀念和審美藝術修養,更要樹立人們的價值信念和理想。

          第三,堅持“政教分離”原則,推動宗教世俗化。

          “政教合一”是中世紀蒙昧、野蠻的基本表現,而“政教分離”則是近現代文明的基本表現。在這一原則推動下,宗教順歷史潮流而動,逐步世俗化。宗教世俗化是社會以及文化現代化的反映,它是宗教揚棄自身異化性質、回歸現實的人類社會的合理途徑。當然,宗教世俗化有其副作用,它有可能消解宗教之作為“終極關懷”的信仰體系,因此應當適度。但是,邪教背離世俗化,逆歷史潮流而動是不能允許的。應當指出的是,盡管現實中的邪教與歷史上的一切以宗教為表現形式的民眾造反有相類似之處,但二者卻不可同日而語。因為時代已經進步,原來具有一定現實性和合理性的宗教造反已經不再具有任何現實性和合理性了。政治是民眾實際的公事,而宗教則是個人信仰的私事。不要說在民主政治體制下,可以通過民主方式表達民眾意愿;即使說在專制政治體制下,哪怕通過革命方式表達民眾意愿,也要比邪教造反更可取。因為邪教造反的意圖是建立邪教神權,這一目的無疑是歷史的反動。

          第四,堅持“宗教寬容”、“宗教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原則,推動宗教普世化。

          “宗教極權”是中世紀蒙昧、野蠻的又一基本表現,而“宗教寬容”、“宗教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則是近現代文明的基本表現。在這一原則推動下,宗教順歷史潮流而動,逐步普世化。宗教普世化是社會以及文化全球化的反映,它不是要走向全球宗教大一統或大一統宗教,而是在“宗教寬容”和“宗教自由”(或者“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則下,全球各宗教的相互對話和相互交流。當然也有許多問題有待解決。但是,邪教背離普世化,逆歷史潮流而動是同樣不能允許的。排斥異己、惟我獨尊,邪教極權同樣是歷史的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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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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