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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法輪功"法理"的演變軌跡

        作者:唐老鴨 · 2007-01-10 來源:凱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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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內容]  李洪志的法輪功理論是不是一成不變的?答案非??隙ǎ翰皇?!那么它有什么軌跡或規律可尋嗎?答案也是肯定的:完全可以。本文試圖就此作個簡要說明,以便大家共同分析之。

          [關鍵詞]  法輪功  理論  軌跡

          法輪功理論的演變,大致可分為以下十四個階段。前面十一個階段是李洪志從1992年起,一直到目前所宣揚的那套東西,只要李洪志不死,這些東西還會繼續增加,還會繼續演變;后面三個階段則是本人對法輪功組織的發展預測。

          (一)承諾階段

          那時候,法輪功張貼了許多宣傳海報,有的練功點在打出“真善忍”招幌的同時,還掛出了法輪功的八條簡介;《轉法輪》的尾部,和《大圓滿法》中說明的法輪功八大特點,都是李洪志及其法輪功向人們、公眾、社會和“修煉”人作出的八大承諾。許多人就是在看到李洪志的這些承諾后,才走上了“修煉”法輪功之路。李洪志的這八條承諾的具體內容是:

          第一個承諾:修煉法輪,不煉丹,不結丹(也就是聲稱:修煉法輪功不同于古代的煉丹術);

          第二個承諾:人沒有在練功,法輪卻在煉人(也就是說:你不在練功,法輪也在時刻旋轉,它也在煉人);

          第三個承諾:修煉主意識,自己得功(就是說法輪功只修煉主意識、主元神,不修煉副意識、副元神);

          第四個承諾:既修性又修命(就是性命雙修);

          第五個承諾:五套功法,簡單易學(法輪功共有五套功法,前三套是動功,第四套是站功,就是介于動功與靜功之間的功法,第五套是靜功);

          第六個承諾:不帶意念,不出偏,長功快(這里尤其要注意:不出偏、長功快的問題);

          第七個承諾:練功不講時間、地點、方位,也不講收功;

          第八個承諾:由我法身保護,不怕外邪侵擾。

          記得有一家防盜門廠在廣告中發出要約,客戶如購買了他們廠生產的防盜門,只要有人能夠把他們廠生產的防盜門撬開,廠家就保證賠償客戶2萬元錢。有一位客戶看了廣告后,便購買了這家防盜門廠生產的防盜門;那天,一個小偷真的撬開了這位客戶家的防盜門;客戶要求廠家賠償,廠家推諉不賠;于是客戶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經過審理認定:廠家的要約成立,給客戶的承諾應當兌現,判決廠家賠償用戶2萬元人民幣。既然你作出了承諾,你的承諾就必須兌現。李洪志法輪功的承諾非常冠冕堂皇,但這些承諾都沒有、也不可能兌現!假如我們把法輪功的簡介(即八大特點),也視為要約的話,那么,法輪功群體中發生的千奇百怪的事情,人們、社會、國家也就有理由去找李洪志和法輪功討說法了!有不少法輪功練習者就是相信了李洪志的這些承諾后,才開始修煉法輪功的。

          (二)進入階段

          在進入階段,由于修煉人個體和群體的差異、不同,他們修煉法輪功的動因也不相同。

          ——有的人是被李洪志宣揚的“真善忍”所迷惑,沖著“真善忍”進去修煉的。我曾經問過法輪功人員許某:“你當初為什么會練法輪功?”許說:“我當時對法輪功的一些說法也不能完全接受。但是我想,不管咋樣,我修‘真善忍’總不會錯吧,我修‘真善忍’國家總不會反對吧?但我萬萬沒想到的是,恰恰就是‘真善忍’出了問題了!”

          ——有的人是認為當今社會道德淪喪,為了提升道德水準進入的。這些人受李洪志和法輪功歪理邪說的影響,極力張揚社會的消極面,極力夸大社會的陰暗面,一葉蔽目,以片概全,為了什么“人類道德不再滑坡”,為了做一個真正的“好人”,走進了法輪功。

          ——有的人是為了探求知識、探求真理而走進“修煉”之門的。這類人在知識分子、特別是高級知識分子中,占有較大的比例。他們起先并沒有視《轉法輪》為“天書”,只是出于好奇、感興趣而涉足法輪功的;在接受了暗示和強化之后,改變了正常的認知結構和思維模式,從而進入了被法輪功精神控制的狀態,以致于不能自拔。

          ——有的人是為了尋求精神寄托進入“修煉”的。這種情況的大致可分為兩類:一類是精神空虛、無所事事的,他們想找到一個個人可以寄托的精神樂園和理想港灣,于是涉入了法輪功,最后難以解脫;另一類是為了擺脫精神的痛苦和苦惱,諸如家庭中的矛盾和變故,家人的生老病死,以及鄰里糾紛、單位同事關系緊張、與領導相處不融洽、遭遇婚變或失戀等等,在他們心力憔悴、心煩意亂、意圖逃避或擺脫苦惱的當口,邂逅了法輪功,最終沉迷其中。

          ——有的人受李洪志“政府無能、法律無用”謬論的毒害和影響,為了所謂的“修心性”、“做好人”,而癡迷于法輪功的。

          ——更多的人或者說絕大多數修煉人,是為了祛病健身而走進法輪功的。那么練習法輪功能否祛病健身?為什么對部分練習者來說,練了法輪功后會有較強的祛病健身療效?這些問題本人在“論法輪功能否祛病健身”中已經談到,這里不再贅述。為什么法輪功會吸引這么多人的眼球,為什么這么多的人都沖著祛病健身而走進了法輪功?這與我國九十年代的社會背景有很大的相關:一是當時的氣功熱;二是當時的社會轉型和變革;三是當時人們思想觀念的轉變和沖擊;四是當時人們生活水準和生活質量的改善、提高;五是當時遇到的比較突出的下崗、就業、醫療、生活保障等問題;六是當時人們已逐步且非常認真地關注自己的身體健康問題。正是這些社會變革中問題的產生,引發了一部分國人對身體、生命問題的關注,再加上傳媒的導向和法輪功特有的“弘法”形式,以及諸多偶然的巧合因素,使得一些人步入了法輪功的“修煉”怪圈。

          ——有的是為了長生不老或就是因為貪生怕死,才開始“修煉”法輪功的。這類人是奔著李洪志鼓吹的“圓滿”壯舉,為了擺脫“做人的痛苦”,得到“成仙成佛”的天大“好處”,使自己永生不滅,進入了所謂的“修煉”圈中的。應該說,法輪功練習者“修煉”了一段時間后,絕大多數都有了明確的“修煉”指向:即“圓滿”—→“天國”—→“成仙成佛”!

          ——有的是因為愛好氣功,撞入法輪功的。有的人以前曾練過其他氣功,諸如中功、香功、鶴翔樁等等,出于對氣功的愛好,或是出于對其他氣功的比較,加上聽信了他人的錯誤暗示,逐步沉迷于法輪功之中,接受了法輪功的精神控制。

          ——有的是為了贖罪。有些人一生中干了一些壞事,為了贖罪,為了洗刷心靈的罪責,為了自己能步入“天國”,或者為了自己不下地獄、不進入六道輪回,開始“修煉”法輪功。

          ——有的是擔心“遭報應”。有的人看了《轉法輪》后,擔心由于自己不“修煉”,死后可能遭到報應,或者在地球劫難發生之時,自己遭到淘汰,來世六道輪回成石頭、動物(注意:法輪功所說的六道輪回與佛教所說的六道輪回是不同的),做牛做馬,慘遭蹂躪,任人宰割等等,出于恐懼,出于畏懼,逐步走進“修煉”的死胡同。

          ——有的女性是為了漂亮開始“修練”法輪功的。部分女性,由于聽信了她人和法輪功的誤導,為了瘦身、隆胸、健美、減肥、年輕、漂亮、魅力永駐、永葆青春等等,開始“修煉”法輪功,不知不覺地進入被精神控制后的癡迷狀態,以致難以自拔!

          ——有的是被李洪志“德”與“業”的轉換理論蒙騙迷惑,進而“修煉”法輪功的。有一部分人,特別是一部分知識分子和高級知識分子,他們對人的起源、生命的演化、人的本性、人的幸運與不幸、人的痛苦與歡樂、人生的意義、人生的目的等等存有不同的認識、看法或思考,看了《轉法輪》后,被李洪志的“德”與“業”的轉化理論所欺騙,出于對這一“理論”質疑、探索或研究,故而涉足法輪功,以致誤入圈套,難以自我解救。

          ——有的是受“宿命論”的影響進入“修煉”的。這些人由于受傳統不良文化和后天教育的影響,腦際里預先埋下了“宿命論”的種子,他們認為,事物的發展變化、人的生死貧富,都是由命運或天命決定的,作為個體的人是無能為力、也是不可能改變的!當他們接觸了法輪功后,這粒種子遭遇了適宜的溫度,于是開始生根發芽,最后發展成對法輪功的堅信不移。

          ——有的是出于對社會、對現實的不滿而“修煉”法輪功的。有一部分法輪功人員,出于對仕途、住房、職稱、獎懲、入黨、提干、調動、提職提級、輪崗換崗等等個人境遇的不滿,在譴責社會不公、責罵社會腐敗的同時,采取了一種消極遁世的做法,企圖尋找到一個世外桃源,幻想找到一個理想的“伊甸園”。而涉足法輪功后,他們又從中找回了一種久違的“感覺”,一種另類的“價值感”和“領袖欲”,這種“價值感”和“領袖欲”,不僅讓他們重新找回了失落的自我,也找回做人的“自尊”、“尊嚴”和所謂的“價值”,而這種自尊、尊嚴和“價值”的體現,是以“學法”的“精進”和背記“經文”及《轉法輪》的遍數、熟練的程度為衡量標準的,因此,他們不停地用李洪志的《轉法輪》和“經文”強化自己,以鞏固自己在法輪功群體中的領袖、領頭“地位”,以致深陷泥潭,不能自拔!

          ——有的是厭世心理的作祟,從而走進法輪功的。有的人自以為看破紅塵,對現世存有較明顯的厭世心理,看這個不順眼,瞧那個不順心,望周圍不如意,為了脫離、逃離人間的羈絆,進入所謂無憂無慮無煩惱的“天國”,精心“修煉”了法輪功。

          ——有的以往就在“佛家”、“道家”等宗教門派中“修煉”,受《轉法輪》的影響,自以為其他宗教已進入李洪志所說的“末法末劫”時期,所有的宗教已“不能度人”或也“度不了人”,故而放棄了過去的“修煉”形式,沉迷在法輪功中潛心“修煉”了。需要注意的是,這些人往往對各種宗教或東西方文化,一知半解,或不甚了了。

          ——也有一部分人是帶有鮮明的政治背景和政治目的的。這部分人與其說是在“修煉”法輪功,不如說是借用法輪功的形式,來達到或滿足個人的不可告人的目的!出人頭地、滿足私欲、升官發財等,是他們追求的終極目標。就李洪志個人而言,他在早期可能是出于貪圖錢財的目的,從而炮制了法輪功;而1994年以后,則是明顯的擴張邪教;從1996年開始(以法輪功被中國氣功研究會開除為標志;也有人認為應是從1999年算起),他已淪為西方反華勢力的走卒和工具,成為效忠主子的政治玩偶。

          客觀地說,法輪功人員“修煉”法輪功的動因,不是單一的,或者說,單一的動因是非常少見的。在這個群體中,“修煉”法輪功的動因,大多數是糾合的、多因的、復雜的。我曾遇到這樣一個個案,一位女士因患視網膜脫落動了手術,手術后傷口老是感染,練了法輪功后,感到傷口愈合了,不再感染了,從此,她對法輪功堅信不疑了!這個個案從表象上看,她是因“祛病健身”的原因,開始“修練”法輪功的。但實際上,在她“修煉”法輪功之前,她已陷入情感危機——她愛上了一個有婦之夫!而且雙方是心知肚明、心照不宣。對此,單位里議論紛紛,同事們對她也指指點點。她對同事的無端中傷心存憤恨,對領導的不管不問心存怨憤,并由此對單位、領導、社會、世俗產生了憎恨!心理逐步發生了扭曲。但是,她從心底也不想破壞男方的家庭生活,她想把自己心中的美好,掩藏起來,獨自品味,慢慢欣賞,所以她拼命地壓抑自己的心態和情感!由于情緒長期低落,內分泌系統失調,以前患有的視網膜疾病舊病復發,導致視網膜脫落,手術后一段時間傷口也難以愈合。這更使她心煩氣躁,“靜養”變成了“煩養”和“氣養”!那天,她從家中走出,到鄉間田園散步,正碰上一群人在田邊集體練功。她便上前詢問,大家忙不迭地向她“弘法”,大談法輪功“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她心想:“這些陌生人不會平白無辜地欺騙我吧?”于是,她抱著試試看和“有緣得法”的心理練起了法輪功。練功后,由于心態的改變和平和,由于情緒的調整和穩定,由于練功“學法”過程中的心理暗示,由于長期的有規律運動,再加上氣功本身的健身療效,她的傷口很快愈合了!從此她對法輪功堅信不移!實際上,這位女士是出于為了“擺脫苦惱,尋求精神寄托”的深層動因才開始“修練”法輪功的,而她卻以“祛病健身”的表象,掩蓋了自己“修煉”法輪功的真實、深層動因(當然,她自己本人也沒有覺察到這點)。這才是她“修煉”法輪功首要的真正的原因!

          當然,不可否認,有的癡迷法輪功的人員,是由于個人的心理疾病或心理障礙造成的。做這類人員的工作,不僅要解決他們的法輪功問題,還要兼治他們的心理疾病,難度確實比較大,工作起來相當困難(這類人員的心理問題最好由專業的心理醫生去解決),但也不是沒有希望的。

          在進入階段,我們尤其應當關注的是:法輪功的“弘法”形式。這是法輪功邪教組織在一度時期得以發展、擴張的主要伎倆。

          在這個階段,李洪志要求他的“弟子”不能僅僅個人“修煉”,還必須出去“弘法”,因為這是“功德無量”的大事,只有讓更多的有緣人前來“得法”,你才能“實修”、“早日修成”,才能在“天國世界”里擁有你的“眾生”,獲得相應的“果位”。實際上,這是李洪志沿用的一個伎倆!其根本目的是:

          ——從經濟上說:“修煉”法輪功的人數越多,他的書籍、資料、音像、衣物等等銷售的也就越多,他獲取的利潤也必然越大!雖然他也明確要求練功點上教功不得收費,但是這也是他基于以下幾點深思熟慮后作出的抉擇。第一,練功點教功收費李洪志本人拿不到,就是硬性收上來,也會引起別人的議論,不如干脆不收;第二,練功點上教功不可能是我李洪志去教,不收對我沒什么損失;第三,當初全國開辦的氣功班大都收費,他法輪功不收費,不僅標新立異、獨樹一幟,而且更能吸引人家的眼球,變相地起到“弘法”的客觀效果;第四,練功點教功不收費的社會效益,要遠遠大于練功點教功收費的社會效益,而社會效益對經濟效益的能動作用,李洪志是深諳此道的;第五,練功點教功不收費的損失,可以通過其它途徑拉平或以盈補虧,舍小賺大;第六,練功點不收費,恰恰是為了在銷售法輪功的書刊、物品時更好地收費!

          ——從政治上說:人多勢眾,有關部門作出決斷時必然要考慮社會影響;即使法輪功群體中發生或出現一些問題,國家和政府也必然會考慮法不責眾的情況;一旦群體坐大,這個組織就可以成為向社會、國家、政府要挾、發難的籌碼!

          這兩大目的,李洪志是絕不會告訴“弟子們”的!而李洪志給“弟子們”規定的“弘法”形式,其實不外乎兩條:一是“人傳人,心傳心”,二是到練功點上集體練功。所謂的“人傳人,心傳心”,說到底就是法輪功舉辦的“法會”和“學‘法’交流會”,而這個“法會”和“交流會”的人員組成由來,絕大部分(不是百分之百,可以說是百分之九十以上)是通過親戚“弘”親戚、同事“弘”同事、朋友“弘”朋友、鄰居“弘”鄰居、熟人“弘”熟人進入“修煉”的(也有少部分人是在練功點上見到他人在練法輪功,受到集體“弘法”,準確地說是接受了群體暗示后,進入“修煉”的;當然,也有少數人是在書攤、書店買到《轉法輪》后,步入法輪功的)。那么李洪志為什么要叫“弟子們”采用這種“弘法”形式呢?他為什么不明說他的主要動機呢?明說了也就沒人信了,沒人信也就沒人練了,沒人練他所有的目的也都泡湯了!而采用這種“弘法”形式的主要任務就是:增強可信度,拉入更多的人!大家都清楚,從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心理沉淀來看,人們普遍存有這么一種心理或心態,即親戚一般不會騙親戚,朋友一般不會騙朋友,熟人一般不會騙熟人。因此,親戚、朋友、同事、鄰居、熟人介紹的東西,一般都是可信的,也就是可信度是比較高的。法輪功用這種方式進行“弘法”,首先就是讓“修煉人”確立“以信為本”、“信字在先”!第一印象的問題解決了,后面的事情也就亦步亦趨了!

          在進入階段,李洪志利用這種“傳銷式弘法”的形式(這種方式有點象民間的“老鼠會”),讓大多數“修煉人”在盲目相信的前提下,走入了法輪功,踏入了“修煉”的誤區,在法輪功的怪圈中喪失了自我、迷失了方向。

          (三)修煉階段

          這個階段是李洪志的招數最多、手段狡猾、法輪功歪理邪說的理論體系相對完備的階段,也是最容易讓普通人和“修煉人”上當受騙的階段!這個階段的大致時間是從1992年到1994年,代表作就是《轉法輪》??陀^地說:從《轉法輪》的出籠,以及《轉法輪》后面“小傳”的問世,就使得法輪功帶上了一股妖氣,也就標志著法輪功開始走上邪教的路途。

          這個階段的主要內容,本人在“論法輪功理論體系的主線”中的第一到第九個問題中,已有明確的論述,這里不再重復。

          (四)決裂人階段

          這個階段的代表作是李洪志的《大曝光》(1996年8月28日)和《挖根》(1998年7月6日)兩篇經文。

          客觀地說,李洪志在他“傳法”的早期階段,并不具有什么政治目的,那時更多的是基于經濟目的,主要是為了騙錢、賺錢。這個目的在他的《法輪佛法——新加坡講法》中暴露無疑。他說:“過去我在中國傳法的時候,中國正好處于改革開放時期。我有一個感覺:人的思想在向經濟發展這種狀態轉化,那么就在這個時候我把這個東西講出來?!保ā斗ㄝ喎鸱ā录悠轮v法》第5頁)。從這里可以看出:李洪志是在我國社會轉型時期,在人們“一切向錢看”的思潮時期,拋出了法輪功的。當初李洪志的本意也就是為了賺點錢,但是,他沒想到法輪功產生了對法輪功信徒的精神控制作用,而且逐步出現了人多勢眾的效應,這是出乎李洪志意料之外的,1995年后,在“高參”以及智囊團的點撥、策劃下,李洪志逐步暴露出他的政治目的和政治野心!

          早在1994年上半年,李洪志在他撰寫的《轉法輪》小傳中,就已暴露出他的邪教本質。如“8歲煉就金剛不壞之軀”,“具有搬運、定物、隱身、思維控制”四大功能等等。話越說越大,牛越吹越響,“法”越講越玄!僅從李洪志的“講法”書名就能窺見一斑。李洪志的法輪功書名,原先叫《中國法輪功》,后改成《中國法輪功》(修訂本),以后改稱《轉法輪》,隨后又將《轉法輪》與《大圓滿法》合并,號稱為《法輪大法》,現在干脆稱作《法輪佛法》!

          早期,李洪志在講法時,還假惺惺地要求法輪功信徒對他人、對外界的非議和指責要“忍”,不要去管別人說什么、講什么和議論什么。但是到了1996年6月17日,《光明日報》發表了一篇評論:《反對偽科學要警鐘常鳴——由<轉法輪>一書引出的話題》,公開抨擊法輪功的歪理邪說,李洪志隨即拋出了《大曝光》,煽動法輪功信徒圍攻報社,向光明日報社討說法,向報社施加壓力。到了這里,李洪志已經再也“忍”不住了,終于撕下了“忍”的虛偽面紗,他在《大曝光》中赤裸裸地叫囂:“怕什么,頭掉了身子還在打坐!”殊不知,“頭掉了”與打坐“修煉”有什么必然的因果關系呢?記得魯迅先生寫過一篇雜文,叫《好快刀》,說的是一個死刑犯跪在行刑臺上,哀求劊子手:兄弟,請你給我來個痛快的。劊子手說:放心吧,走好,兄弟!行刑的鑼鼓一敲,劊子手手起刀落,死刑犯的頭應聲落地,打了幾個滾,在離行刑臺前二、三公尺處停住,它的嘴還一張一合地喊著:“好,好快刀!”莫非李洪志的法輪功式“修煉”,最終就是要走上一條“頭掉了身子還在打坐”的“修煉”之路???

          1998年5月24日,北京電視臺播出了一檔節目,說了一個博士因練“法輪功”導致癱瘓的事情。節目播出后,身在美國的李洪志連續兩次給李昌等人打電話,要求“盡可能多地組織學員”,“給電視臺施加壓力”,“徹底恢復法輪功名譽”,以顯示“大法威德”。隨后,北京電視臺遭到了數千余名法輪功信徒的圍攻。但李洪志仍不滿意,他不無遺憾地說:“如果第一天去幾萬人而不是幾百人,‘法輪功’問題全都會翻過來?!辈⒁浴敖M織不力”為由,撤換了一名法輪功北京總站的副站長。之后,1998年7月6日,李洪志在明慧網上拋出了《挖根》,他在《挖根》中說到:“你們不能總是讓我帶著往上走,而你們自己不走,法講明了你們才動,沒有講明你們就不動或反向動,我不能承認這種行為是修煉。關鍵時我要叫你們決裂人時,你們卻不跟我走,每一次機會都不會再有?!薄白叱鰜淼牡茏蝇F在不圓滿,將來也會圓滿的?!庇谑?,在李洪志的誘導鼓噪下,很多不明真相的法輪功信徒逐步走上了與國家、法律對抗、抗衡的道路,成為滿足李洪志政治圖謀和政治野心的工具、走卒、炮灰和犧牲品,客觀上起到了推波助瀾、助紂為虐的效果和作用。

          李洪志所說的“決裂人”主要有兩個方面的意思:

          一是與社會性的人決裂。社會的人就是指常人,就是要與不“修煉”的人決裂,其中也包括“修煉人”自己的家人。按李洪志的說法,常人社會是個垃圾站,常人都是垃圾,常人社會是為法輪功信徒提供的最好的“修煉”環境,因為只有在常人社會這個環境中,你才可能盡早、盡快地“修”上去,你才可能盡早、盡快地提高層次和境界,常人社會是給“修煉”人設置魔難、增加魔難、盡快“修”成、極早“修”成的最佳場所和最佳環境,與社會性的常人決裂是幫助“修煉人”提升境界、提高層次、走向圓滿的最好方法和途徑。假設李洪志這種“修煉”的理論能夠成立,那么,法輪功這種“修煉”的方式,就是一種地地道道的站在常人的肩膀上往天上爬的方式。

          二是與自身的人決裂。與自身的人決裂歸根結底就是要與常人社會中的名、利、情決裂。李洪志在《法輪佛法——新加坡講法》中直言不諱地說:“名利情的根本(名利情的核心)就是人的‘情’啦!”客觀地說,李洪志要求法輪功信徒放下名利情、拋卻名利情,實際上就是要求“修煉人”放下、拋棄人的“情”!按照常理,作為常人,什么樣的人能夠真正放下、拋棄人的“情”呢?細細想來,大概只有以下幾種人才能真正放下、拋棄人的“情”字:第一,發病期間的精神病人;第二,躺在病床上的植物人;第三,躺在太平間的死人;第四,木乃伊;第五,考古發現或挖掘出土的人尸;第六,低檔次的機器人。在這世界上,真正能放下人的“情”的,大概也就上述這么幾種人了,是否還有更多的類型,大家可以再作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傊?,哺乳類的動物,特別是人,只要他活著,就不可能放下“情”,就不可能去掉人的一切情!

          文學是人學,而文學的兩大永恒性的主題,就是人的生與死、愛與恨,這兩大主題,恰恰是以人類的“情”作為永恒的表現、再現、觀照對象,這個“情”,貫穿了人從問世到死亡的始終!而李洪志的法輪功,恰恰要求他的法輪功信徒逐步放淡——直至扼殺人類的“情”!從這里也不難看出:法輪功是一個地地道道、徹頭徹尾的反人性的邪教。法輪功所宣揚的“教義”,完全是一套與人類社會道德規范、道德標準背道而馳的東西,正因為如此,李洪志的法輪功才提出了要“決裂人”、要“從人中走出來”、要“走出人的觀念來”等等,實際上,李洪志就是驅使著他的法輪功信徒,真正走上與人、與家、與社會、與國家、與人類、與世界決裂的所謂“修煉”之路。

          (五)走出來階段

          李洪志在這個階段的代表作是《去掉最后的執著》(2000年8月12日)、《嚴肅的教誨》(明慧網2000年9月26日刊出,2000年9月27日更改)和《窒息邪惡》(2000年10月22日)三篇“經文”。而這個“走出來”的直接后果,就是給大陸釀造麻煩的真實顯現和全面開始。

          2000年9月26日,李洪志煞費苦心地拋出了所謂的“經文”——《嚴肅的教誨》。這篇“經文”具有極強的鼓動性、煸動性、欺騙性和誘惑性,它是法輪功邪教組織明確地、公開地與大陸當局對抗、頑抗的沖鋒號角!在這篇“經文”里,李洪志巧妙地、系統地解釋、解答了三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能否在家“修”了? 李洪志在《嚴肅的教誨》中公開對法輪功信徒宣稱:“無論你們在家怎樣堅持學法練功,‘修’得多么精進,那都是受魔控制著的走向邪悟?!睆倪@里可以看出,李洪志已明確告訴法輪功信徒:你們不能在家“修”了,在家“修”的就是被“魔”控制著的,也是走向邪悟的!客觀地說,李洪志正是利用精神控制的手段,逼迫著法輪功信徒,一個一個地從家中“走了出來”!釀成了幾十萬法輪功信徒接踵而至、義無返顧地紛紛奔出了家門。

          應該說,“7·22”以后,對于是否要“走出去講清真相”的問題,當時的法輪功信徒中,多數人都不主張走出去進行所謂的“講清真相”活動。當時,在南京站內部,就分成了三派:一派是主張出去的,另一派是不主張出去的,還有一派是中間派。極力主張“走出去”的法輪功信徒只占少數,大多數“修煉人”認為:“修煉”僅僅是個人的事情,不管國家發生什么變化,作為“修煉人”都應該做到“忍”,做到“實修”,而不應該“走出去”,去要求國家改變什么,因為“修煉”是不參與政治的嘛!但是,一當他們看到了李洪志的《嚴肅的教誨》,他們立馬改變了自己原來的看法:“以前是我們悟偏了、悟錯了,這是我們個人層次太底、學法不精進的原故,現在師父明確指出必須要‘走出去’,我們要立刻‘從人中走出來’,‘護法’、‘正法’、‘講清真相’、‘助師世間行’,緊緊跟上正法的進程,決不能把‘大法’當作保護傘,讓‘大法’、‘師父’遭受更多的魔難!”(摘自夏某某2002年的揭批稿)。

          第二個問題:不能在家“修”了,“走出來”要到何處去?既然在家“修煉”就是“受魔控制著走向邪悟”,那么只有“走出去”“修”了;但是,“走出去”要走到哪里去呢?別急,李洪志在《嚴肅的教誨》中已回答的清清楚楚。李洪志說到:“有的學員非要等我說、叫師父說,叫大家到北京去,到中南海去,但我一說出就不是你們發自正念的行為了,答案一出,考試就結束了。那些至今還沒有走出來的,就將永遠失去機會了?!?br>
          首先,李洪志為什么要說出“到北京去,到中南海去”?在這里李洪志是正話反說,這也是李洪志慣用的手法之一。因為只有到北京、到中南海,而且去的人數多了,才能給中國政府制造和施加壓力,人多勢眾才能迫使中國政府改變取締法輪功的決定。因此,李洪志在這里是暗示法輪功信徒,要打著“上訪”和“講清真相”的旗號,到北京、中南海去,去給大陸當局施加壓力,迫使他們改變已經作出的決定。

          其次,李洪志為什么不對法輪功信徒說到太平洋去,到喜馬拉雅山去?或者說到紐約去,到莫斯科去?假設李洪志真的沒有上述政治目的,那么他自然就會說出這番話。但是,正因為他具有上述目的,所以,李洪志才不會作出到太平洋、到莫斯科的表述,因為他非常明白,要法輪功信徒到紐約、喜馬拉雅山這些地方去——沒用!

          再次,李洪志為什么不對法輪功信徒說:“你們不要到北京去,不要到中南海去”?假設李洪志真的沒有上述政治目的,而且也不想給中國政府制造麻煩、施加壓力,那么他自然就會對他的法輪功信徒們說:你們不要到北京去,也不要到中南海去。但是他恰恰沒說!因為他恰恰具有上述政治目的。

          第三個問題:“走出去”遇到麻煩怎么辦?后果會咋樣?前兩個問題對法輪功信徒來說,一是明白了不能在家“修”了,二是知道了要到北京去、到中南海去。但是,到這些地方去肯定要與國家的法律相抗衡,肯定要受到國家法律的制裁,肯定要給個人、家庭、單位或社區帶來麻煩,這怎么辦?怎么解決?不要怕,李洪志早把它解釋好了,他在《嚴肅的教誨》中還說:“無論你們被關押還是為大法失去了人的生命,你們都是圓滿!”就是李洪志的一個虛無的“圓滿”,成千上萬的法輪功信徒義無返顧地走上了與國家、與法律抗衡的道路。這就是李洪志鼓吹的“去掉最后的執著”,尤其是要“去掉對人的生命的執著”,“去掉對人體本身的執著”,這就是李洪志鼓噪的:“頭掉了,身子還在打坐”!

          (六)正法階段

          李洪志在這個階段的代表作是《正法與修煉》(2001年7月8日)、《正法時期大法弟子》(2001年8月15日)兩篇“經文”。

          在早期的“修煉階段”,李洪志對“修煉”人說,他從“天上”下來主要干兩件事:第一是“正法”,第二是“度人”。當時他特別強調:“正法”就是“正”偏離了宇宙特性“真善忍”的那部分!因為“法輪大法修煉”的理它是一個金字塔形狀,金字塔的最頂尖就是三個字“真善忍”,而宇宙特性“真善忍”從上到下都在發生偏離,越往下偏離得越厲害,上面偏一點下面不知道要偏到哪去了!到人這層就偏離得更厲害了!所以,他李洪志就是要下來“正法”糾偏,“正法”就是“正”偏離了宇宙特性“真善忍”的這部分,這事只有他李洪志能做,只有佛、道、神能做,人不能做,“修煉人”也不能做。因為,“修煉”的人還是人,是未來的佛、道、神,而不是現在的佛、道、神,所以你們不能做,現在不能做,將來也許能做!而我李洪志則不一樣了。

          2001年7月以后,李洪志在他的《正法與修煉》、《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正法修煉的走向圓滿》中對法輪功信徒說到:“你們走出來講清真相,就是在正法,就是在救世度人”,“正法就是清除邪惡”,“正法就是鏟除邪惡”。

          需要注意的是:李洪志早期提出的“正法”與他這個時期提出的“正法”,發生了三個明顯的變化。

          第一,“正法”的主體發生了變化?!罢ā敝逻^去是李洪志、是佛、道、神所為的,而現在卻變成了由“修煉”人——未來的佛、道、神所為之事了?!罢ā钡闹黧w悄然發生了改變。過去是“老師”的任務,現在轉嫁到“弟子”的頭上,變成了“學生”的義務。這種“任務”的轉嫁,就從李洪志的“法理”上,也是難圓其說、不能成立的。因為李洪志在《轉法輪》中說過:“修煉人”“修”好、“修”成的哪一面,李洪志是把它放在另外空間鎖上的,把它與常人社會隔開的,因為這些功能在常人社會中使用或顯現,就會破壞常人社會的社會狀態,就會干擾常人社會的生活狀態,因此,“修煉人”“修”成、“修”好的那一面,是不允許在常人社會中顯現和使用的。那么,李洪志要“修煉”的人用什么去“正法”呢?難道是用他們自身的、沒“修”成的、負的一面因素去進行“正法”嗎?!也僅僅就是出去喊兩句口號、散發兩份傳單嗎(如果兩句口號、兩份傳單就能把這個“法”給“正”過來的話,這“法”也太“面”了吧)?!意圖并非如此簡單吧!

          第二,“正法”的概念發生了變化。李洪志在《轉法輪》中,把“正法”的概念確定為“正偏離了宇宙特性真善忍的部分”;但是,2001年7月以后,李洪志在《正法與修煉》、《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正法修煉的走向圓滿》三篇“經文”中,又把“正法”的概念重新界定為“清除邪惡”、“鏟除邪惡”。那么,“正法”的概念究竟是什么?是“正偏離了宇宙特性真善忍的部分”,還是“清除邪惡”、“鏟除邪惡”?以何為準?那就看弟子們自個的了!

          第三,“正法”的形式發生了變化。按李洪志的說法,過去的“正法”是由他在另外空間完成的,而且,常人社會是看不見、摸不著的。但是,現在李洪志要求“大法弟子”的“正法”,則是走出來或在家中通過動用意念的方式“講真相”、“發正念”、“清除邪惡”、“鏟除邪惡”等,進行所謂的“正法”!這些方式是以“修煉人”使用所謂的“功能”進行的(見2001年6月14日李洪志的《什么是功能》)。這恰恰又否定了李洪志自己的“功能在常人社會不能使用”、“大法弟子的功能在常人社會是被鎖上的”說法。

          法輪功信徒過去一般非常熱衷于“弘法”(熱衷“弘法”的原因前面已經談過),當他們“弘”進了一些新的“學員”后,一般都比較興奮,常常會說“我今天‘度了度了’幾個人”。有人把這話傳到了李洪志的耳朵里,李洪志聽后相當來氣,為此專門寫了篇“經文”——《不講狂語》,李洪志在其中說到:“其實度人的是法,做這件事的只有師父。千萬注意:有意無意的話講大了佛都會震驚,不要給自己修煉造成障礙,這方面的口也得修,希望大家明白?!痹谶@里,李洪志要法輪功信徒“修口”,不要胡說八道!而他現在卻突然又要未“修成”的弟子們使用“功能”,來“清除邪惡”、“鏟除邪惡”、“救世度人”,這是否也是一種顛三倒四、胡言亂語呢?

          (七)法正階段

          法正階段的代表作是2001年12月9日李洪志在明慧網上發表的《法正人間預》。在這篇“經文”里李洪志告訴人們:“正法行于世間,神佛大顯,亂世冤緣皆得善解。對大法行惡者下無生之門,余者人心歸正、重德行善、萬物更新,眾生無不敬大法救度之恩,普天同慶、同祝、同頌。大法在世間全盛之時始于此時?!?br>
          記得2001年7月21日,李洪志《在華盛頓DC國際法會上講法》曾提出過“十年圓滿”論,即:“前十年,是師父正法和大法弟子在正法期間修煉;后十年,是未來人得法,然后就將進入到新的世紀之中去了,那時新的未來就要開始了?!倍斗ㄕ碎g預》的拋出,恰恰是為了給對“圓滿”已心力衰竭的法輪功信徒注射一劑強心針!鼓動法輪功信徒繼續走出來“講清真相”,繼續大陸當局、法律抗衡。因為此刻,李洪志已經明示法輪功信徒:十年就要到了;神佛就要大顯了;大法就要全盛了;剩下的就要看你們怎么為大法、為我李洪志盡忠、效勞、出力了!就是在《法正人間預》的鼓噪下,又有一批法輪功信徒“走了出來”。事實也是如此,只要李洪志在明慧網上說一說,法輪功信徒立馬就會動一動。

          (八)救度階段

          這個階段的代表作就是《北美巡回講法》。

          2002年3月,李洪志煞費苦心地出籠了《北美巡回講法》??陀^地說,李洪志的《北美巡回講法》完全是針對中國大陸的教育轉化工作現狀,以及中國的勞動教養場所對法輪功勞教人員開展教育轉化工作的方法和思路而撰寫的。

          中國的勞動教養場所,于1999年10月8日開始收容法輪功勞教人員(最早收容的單位是吉林省女子勞教所;江蘇省是2000年3月15日開始收容法輪功勞教人員的)。起初的教育轉化工作思路,是充分利用法輪功信徒一心想做好人、處處要為他人著想的心理,重點分析李洪志的法輪功,是一部處處“為私為我的法”,這種為私為我、極端自私的“修煉”,只能是一個“夢幻泡影”的結局!這與法輪功信徒初始的“修煉”動機和美好愿望完全是心猿意馬、背道而馳的!進而促使法輪功勞教人員放棄法輪功,放棄“修煉”。這實際上并沒有完全改變并徹底矯治法輪功勞教人員的認知結構和思維模式??梢哉f,中國的勞動教養場所早期的法輪功勞教人員的轉化,不少就是從“為私為我”的這個點上轉化的。當李洪志通過一定的途徑了解到這一教育轉化工作思路后,頗費心計地炮制了《北美巡回講法》,并再次改變了李洪志自己早期的說法。

          按照李洪志早期在《轉法輪》中的說法(原意):法輪功信徒的“修煉”是個人“修煉”,個人“修煉”的目的就是為了個人“圓滿”,而且只有在你個人“圓滿”之后才能考慮給他人帶來福報。但是,在《北美巡回講法》中,李洪志又進行了改口,他說(原意):你們(指法輪功信徒)現在的“修煉”不再是為了你們自己個人,你們現在的“修煉”是為了救度更多的眾生,是為了讓更多的有緣人得“法”,是為了讓更多的眾生得度,而且這些得度得救的眾生最后都將進入你們的“天國世界”里,成為你們自己“天國世界”里的眾生。這樣一來,李洪志巧妙地把法輪功的“修煉”是“為私為我為個人”的初衷,改變成“為他人”的論調了。

          在李洪志的《北美巡回講法》出籠后,中國大陸一些已轉化的法輪功練習者,也確實出現了一些波動、反復,原因是他們否定了自己過去在法輪功中的“修煉”是“為私為我為個人”的觀點,認為自己過去是“層次不高”、“悟邪了”、“悟偏了”,故而有些人又作出了所謂“嚴正聲明”,聲明自己以前所寫、所說、所做、所“悟”的東西一律作廢,宣布“反水”,重新回到法輪功“修煉”的基點和立場上。這些人一旦“反水”后,一般都會變本加厲地展開作為,借以彌補自己過去給“大法”犯下的所謂“過錯”和“損失”。

          (九)時空差階段

          2003年2月15日,李洪志拋出了《2003年元宵節在美國西部法會上的講法》和《2003年元宵節在美國西部法會上的解法》。期間有法輪功信徒問李洪志:師父圓滿什么時候來到?李洪志說(原意):人間很慢,而天上很快,人間一年,天上已一百年、一千年過去了;人間沒有多大感覺的原因,是因為人間的時空與天上的時空不同,有差異;但正法的進程已到了人的最表面這一層了,很快就要結束了。

          這里李洪志又用虛擬的“時空”,欺騙弟子們“圓滿”已經快了、快了。但實際上,從1996年開始,李洪志就向法輪功信徒吹噓“圓滿”快了快了、即將來臨,等等等等。但是,在人類的歷史長河中,李洪志法輪功吹噓的“圓滿”,永遠只能是個海市蜃樓!

          (十)大穹期階段

          2003年4月20日,李洪志在明慧網發表了《在大紐約地區法會的講法和解法》;在這里,他把“宇宙”的概念進一步擴大,再用“大穹”來表述了!

          李洪志在《轉法輪》中,他對“宇宙”的表述常用“另外空間”來替代,后來改稱為“天體”,以后又稱作“穹體”,現在又喚作“大穹”了。

          在這個階段,李洪志又調整了他的理論體系。2003年5月18日,李洪志在溫哥華作了《2003年加拿大溫哥華法會講法》,在李洪志的這篇“講法”中,除了對人們繼續進行恐嚇威脅、對已轉化的法輪功人員再次給予“救度機會”外,還出現了六個明顯的變化:

          一是不再講“時間有限”、“圓滿快了”。在李洪志以往的各地“講法”中,他總要強調“修煉的時間有限”、“余下的時間不多”,明示或暗示“圓滿即將來臨”等等。而在2003年的溫哥華“講法”中,李洪志通篇未提“時間快了”的問題。

          二是“白日飛升”已成“白日做夢”。李洪志在瑞士等地“講法”中多次強調,法輪功的“圓滿”形式是“要給人類留下一個壯舉”,讓“大法弟子不論要不要肉身的都帶著肉身白日飛升”。而在2003年的溫哥華“講法”中,李洪志則又改口了:“圓滿也不是突然一下子”,“表面上就象睡夢醒了”,“你好象睡覺中自然地醒了一樣,就這個狀態,沒有震動”?!按蠓ǖ茏印眽裘乱郧蟮摹鞍兹诊w升”,現在則在李洪志的嘴里成了白日做夢!

          三是“大法弟子”不需要再對“邪惡之徒講清真相”了。李洪志在以往的“講法”(特別是《北美巡回講法》)中,為“大法弟子”明確了三大任務,即:學法、講真相、發正念。而在2003年的溫哥華“講法”中,李洪志又為“大法弟子”減去了“講真相”的任務,李洪志對此的解釋是“有些壞人已經不配被大法救度”、“已經不配再聽大法弟子講什么”了。

          四是突出了對“特務”人員的軟化。李洪志在2003年4月20日的《大紐約地區法會的講法和解法》上,對所謂的“特務”人員采取的是威脅、恫嚇的方式,而在5月18日的溫哥華“講法”中,李洪志立馬換了一副嘴臉,對所謂的“特務”人員進行軟化,稱他們是“為了了解大法而當特務的”,也是“為了來得法的”,都是“有緣人”,也都屬于李洪志“慈悲、救度的”對象。當然,如果他們“還在損害著大法和對不起救度他的大法徒”,那么他們必將遭到“天懲”,就像“薩斯在中國”的警告一樣。

          五是李洪志要求“大法弟子”改變奇奇怪怪的行為和做法??梢钥隙ǖ卣f,國外的法輪功人員由于“修煉”,已經有一部分人出現了反常的、偏激的、奇奇怪怪的、不可思議的行為舉止,而這與李洪志向社會大眾的承諾,恰恰相反。因此李洪志再度要求他的弟子,“要盡量地符合常人這個社會的生活方式”,“不能夠叫人看到你們是一個奇奇怪怪的人”,“你不能走任何極端”,否則,“你就破壞了我給你安排的這條路”。他恰恰忘了,他這位“主佛”早期是怎樣向社會公眾承諾的?他這位“大神”怎么解決不了弟子和人的問題?按他這個“法”修煉下去,出現這些奇奇怪怪的事情能不正常嗎?!

          六是李洪志再次強調對已轉化的法輪功人員“既往不咎”。李洪志在以往的“講法”中,威脅轉化人員“將要下地獄”、“被銷毀”,而在2001年底的《大湖區講法》以后,李洪志又對已轉化人員改變了策略,采取了“拉攏”的方式,聲稱他們的“轉化是被迫的”,“師父還要給你們機會”等等。在2003年的溫哥華“講法”中,李洪志再度拋出這一謬論,目的是針對中國大陸的轉化態勢,進行“反轉化”工作,繼續爭奪法輪功群眾。

          在這個階段以后,李洪志在互聯網上發表的所謂“經文”里,已公開表達出以下兩個含義:

          A:要法輪功信徒更多地采用現代傳媒和高科技技術手段,向中國政府施加壓力,對中國大陸的眾生進行所謂“救度”。

          B:明示已轉化的法輪功信徒,重新回到邪教法輪功中來,“師父”還會給他們“機會”的,他們也還是可以獲得“圓滿”的。

          (十一)揭旗階段。

          這個階段的代表作是2004年10月的《九評共產黨》,以及李洪志的《紐約國際法會講法》、《曼哈頓國際法會講法》、《加拿大國際法會講法》等??梢哉f,以此為標志,法輪功組織已進入一個重大的歷史轉折時期,即從過去的所謂“修煉”,公開轉向以“鏟除人間邪惡的共產黨政權”和“推翻中國共產黨”為目標的、公然向大陸當局叫板的、反華反共的政治組織??梢院敛豢鋸埖卣f:這就是一部徹頭徹尾的政治宣言,具有鮮明的政治綱領與政治目標!

          這個時段的問題,本人在“論《九評共產黨》是否在評價歷史”一文中已有詳細闡述,這里不再重復。

          只要李洪志還在,他還會根據主子的意圖,不斷地調整策略,不斷地發表新的“經文”。隨著李洪志所謂“經文”的變化,我們還可以將其劃分出新的一些階段。但是,不論李洪志今后的“經文”有何種變化,我覺得,法輪功的發展走向,以下三個階段是不可避免的:

          (十二)易主階段。

          易主階段的出現,與李洪志身邊的人物,或法輪功高層內部的爭權奪利,以及法輪功組織個人在主子面前的爭寵,或主子出于抑揚抬壓的目的,有很大的相關。

          在《轉法輪》卷二中,李洪志有一個《大嶼山講法》,其中就隱射了一個人:香港的彭珊珊。1999年以后,彭珊珊的法輪功走向與李洪志的法輪功走向,出現了分庭抗禮的態勢,李洪志要求弟子們做的,彭珊珊的弟子們偏偏不做;李洪志反對弟子們做的,彭珊珊的弟子們卻偏偏要做!彭珊珊甚至多次在她的法輪功信徒們面前聲稱:她是宇宙的主宰,她是法輪世界的主佛;李洪志已經不是佛了,她彭珊珊才是真正的佛!而彭珊珊對自己為什么是佛的解釋是:在法輪世界里,佛從天上下來“度人”,十年就要換一個肉身的(這一觀點李洪志自己也有相同相似的說法),前十年為男身,到了十年就化掉(明示李洪志是法輪功前十年的師父),后十年為女身,就是我彭珊珊了!也就是說,從2002年起,我彭珊珊就要取代李洪志了,我彭珊珊才是法輪功的佛祖。所以,在2001年以后,中國勞教系統收容的法輪功勞教人員中出現了一種現象,一部分法輪功勞教人員相信彭珊珊,而不相信李洪志,他們可以跟李洪志決裂,但不跟彭珊珊決裂,但他們也是法輪功。這也正是法輪功將要出現易主現象的前兆。

          2004年底,中國北方的法輪功弟子群中又出現了龐某某,她聲稱自己是“法輪圣王”,是宇宙的最高最大主宰,而李洪志不過是個“小神仙”,不過是個“師兄”而已!由此,法輪功組織中的易主問題,愈加演烈!

          基于法輪功高層內部的爭權奪利,法輪功組織出現易主的可能性也在逐步加大。也許過不了多久,李洪志就將被他人取代,這個人物可能是法輪功的信徒,可能是李洪志的親信,也可能是根本就不練不信法輪功的人物。而法輪功內部搶班奪權的結果,就必然導致法輪功最終走向分裂的局面。

          (十三)分裂階段。

          易主現象出現后,法輪功組織內部由于各自的利益關系和勾心斗角,必然會分裂成多個派別,這就是分裂階段的出現。分裂階段出現后,法輪功邪教組織的走向就將呈現相互攻擊、各自為營、各自為陣、各行其是的狀況。

          (十四)消亡階段。

          消亡階段的出現,是邪教法輪功的必然走向,是法輪功邪教反人類、反社會、反科學的必然結局。但是,這里大概需要多長時間,目前尚難以預料(或許在上百年后,這一邪教或這一變種的邪教還會繼續在人類社會中存在),而且在分裂階段出現后,有些法輪功支派的情況將與原先法輪功的情況大相徑庭,甚至面目全非!但不論今后的法輪功組織將出現何種變化,法輪功信徒的最終走向將出現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個走向:自生自滅。到了最后階段,有一部分法輪功信徒既不說法輪功好,也不說法輪功不好,但是他們不再“修煉”法輪功了;

          第二個走向:在家鍛煉。注意,我這里用的是“鍛煉”一詞。也就是說,將有一部分法輪功信徒,不再相信法輪功“成佛成仙”等歪理邪說,但他強調練法輪功祛病健身的功用,他僅僅把練法輪功,看作是一項健身運動,猶如當作是在跑步或游泳。如果他們確實能認識到法輪功祛病健身的原由,拋棄了李洪志法輪功的其他歪理邪說,僅僅把練法輪功視為是項健身運動,這些人也就不會給社會制造多大的麻煩;

          第三個走向:徹底轉化。也就是有一大批的法輪功信徒,從思想上、組織上、行動上,認清了法輪功的邪教本質和真實面目,徹底與法輪功邪教決裂了,徹底擺脫了法輪功的精神控制和精神枷鎖;

          第四個走向:行為過激。也將有一部分法輪功信徒自覺幻想破滅、希望落空、心理難以承受,也有的是在堅持練功中產生了幻視幻聽,或在幻覺的控制下出現了自殘、自殺、自焚、鏟除惡魔、傷害他人、禍及社會等行為過激現象;

          第五個走向:精神崩潰??梢哉f,對法輪功的“圓滿”、“成仙成佛”的追逐越大,日后他的精神壓力也就越大,當這種心理壓力隨著法輪功的謊言以及時間的推移日益加大后,他總有一天會承受不住的!因為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是有極限的。在這種情況下,這類人員將患上心理、精神類的疾??;

          第六個走向:頑固不化。也有極少數法輪功信徒最終將不會轉化,帶著花崗巖的腦袋走進墳墓。這類人員大概(是估計,沒有確切的統計)占法輪功群體的5%以內。他們不愿轉化的原因既可能是一種反社會情結,也可能是認知上的障礙,或者是個性、人格、心理上的缺陷,抑或就是出于政治和經濟的目的;

          第七個走向:恐怖主義。這類人員的走向,對國家和社會的危害極大,他們甚至可能把個人對社會、對政府的不滿,以及個人對法輪功的“圓滿”、“成仙成佛”的無望,轉嫁發泄到社會和無辜人員的頭上!實際上,發生在北京的“1·23”天安門自焚事件,以及撫順發生的“1·19”、“1·23”兩起顛覆火車事件(其中一起是針對春運期間的旅客列車實施的),就已暴露出法輪功邪教的恐怖主義特征了。至于后來發生的傅怡彬、董立、關淑云、林春梅、溫玉平、陳福兆等殺人奪命案件,均已帶有濃厚的恐怖主義色彩。據悉,境外的法輪功組織還想與“東突厥”組織茍合,這樣的話,法輪功的恐怖主義猙獰面目就將徹底暴露無疑了。

          那么,李洪志本人將會有什么樣的走向呢?我個人認為可能有以下三個:

          第一,引退。李洪志的引退可分為兩種情形:一是主動引退,其目的為了逃避責任,為李洪志自己開脫罪責;二是被動引退,因為內部權力斗爭,或是主子的拋棄,李洪志被人攆下臺。

          第二,死亡。李洪志的死亡也可分為兩種情形:一是正常死亡,也就是生老病死;二是非正常死亡,比如在權力爭斗中被人謀害,或發生了意外事故(張宏堡就是意外死亡)等等。

          第三,回國。李洪志的回國也可能有兩種情形:一是主動回國,這時他可能想冒學“耶酥受難”,來代“弟子們”受過。不過,我個人認為李洪志主動回國的膽量是沒有的;二是引渡回國,就是美國政府出于一些“考量”,終于將被大陸通緝的李洪志移交給大陸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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