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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輪功“大審判”怪胎出籠背景探秘

        作者:霜 刃 · 2009-07-15 來源:凱風網

          李洪志在其《二零零九年大紐約國際法會講法》中,專門用了681字(連同標點符號)談及“大審判”。李洪志的這番“大審判”論,矛盾重重,言詞閃爍,半露半掩,可以說是法輪功的“理論怪胎”。值得注意的是,就這不足700字的篇幅中,李洪志兩次強調過去沒講過“大審判”:“順便的我還想說一句,過去沒跟大家講過,昨天的會上我說了這么一段話,我今天得重復重復,不然的話就會傳誤?!薄拔疫^去沒有這樣講,不想把它講出來?!背鲇趯ζ淙说赖缕焚|的習慣性反感,直覺告訴我:李洪志肯定在說謊,并力圖掩蓋著什么。所謂“順便的……說一句”,似乎是未曾著意;害怕“傳誤”,表現得少有的小心翼翼;左一個“我”,右一個“我”,似乎有意要說明“大審判”是自編自導自演的“獨腳戲”。然而,法輪功“大審判”怪胎出籠的背景真就這么簡單嗎?

          還是讓我們從其言詞矛盾中開始本文的“探秘”吧。

          首先“過去沒跟大家講過”與“過去沒有這樣講”自相矛盾:前者是徹底否認“過去講過”,后者則承認“過去講過”,只是“沒有這樣講”?!皼]有這樣講”則意味著“那樣講”了。換言之,“講沒講過”是一回事,“怎樣講過”是另一回事,二者不可能同時為真。

          其次,僅就“我過去沒有這樣講,不想把它講出來”這一句話而言也有漏洞?!皼]有這樣講”,就是“那樣講”了,既然“那樣講了”,怎么又會“不想把它講出來”呢?

          或許有人會認為我這是“咬文嚼字”,李洪志“文水”不高,語病頻出本屬常態,不必與之較真。也許如此吧,但愿如此吧??扇绻凸懒死詈橹镜摹爸腔邸焙汀爸\略”,怕也要上當的。若讀完拙文,或許譏我“咬文嚼字”者會改變看法的。

          對于拙文標題提出的問題,我們將在下文逐步揭示“謎底”。與此緊密相關,首先要探討的核心問題是:李洪志“過去”真的沒講過“大審判”嗎?

          事實上,若僅就“大審判”這一概念而言,李洪志“過去”至少講過兩次:⑴“其實在《圣經》中也說的很清楚了,當最后的時刻來臨時,也是大審判時,主才接走真正的夠上天國標準的人?!保ā抖懔闳暝澰诿绹鞑糠〞辖夥ā?,2003年2月25日)⑵“過去有許多預言也講過,說在一定時期要淘汰很多人,只能留下很少的好人。很久以前我也講過,‘我只要我的人?!鞣接性S多傳說和《圣經》中也有記載,在大審判的時候只有少部份人能留下來?!保ā抖懔闫吣昙~約法會講法》,2007年4月7日于曼哈頓)筆者在這里不去深究李洪志“過去”講“大審判”的用意,只想指出,這兩次李洪志都老老實實在承認“大審判”一說來源于《圣經》,對人家的原創權和著作權還是尊重的。然而,這次“09紐約法會講法”中,李洪志提及“大審判”時,只是含糊地說了句“這個在西方的傳說中也都有,人類將面對大審判”,不再明確交待具體的語源。請別天真地以為這是一時的疏忽,我們有理由懷疑“詐由此起”。

          即使翻檢李洪志的新老經文,確實找不到涉及該話題的內容,我們也必須區分以下兩點:第一,“沒講過”與“講過沒有公開發表”不是一回事;第二,“沒講過”與“沒在公開場合講過”不是一回事。

          基于上述兩點區分,筆者在對法輪功媒體信息進行研究的基礎上認為,李洪志不僅過去講過有關“大審判”的問題,而且授意法輪功媒體借此神化自己,為自己登上“東西方統一神”的寶座造勢。只不過,由于所講內容涉及西方宗教文化,涉及李洪志的剽篡野心,李洪志覺得“那些話”有礙法輪功邪教發展的大局,容易遭致世人的反感和國際社會特別是西方宗教界的譴責。因此,他不便自己出面講,只能授意“御用文人”出面講,以此試探虛實。

          我這樣講是有根據的,下面就給讀者、也給李洪志和法輪功“拿出證據來”。

          首先,法輪功御用文人以一部著作臆解《諸世紀》,力證“大審判”的救世主就是李洪志。

          正見網2007年12月8日-2008年7月15日分數十期連載署名“力千鈞”的專著(電子版)《救世詩篇──徹解諾查丹瑪斯的〈諸世紀〉》(下稱《徹解》),整部《徹解》約28萬字,共分五章,對諾查丹瑪斯的《諸世紀》進行了系統的“解讀”和“引申”,其目的是神化李洪志、吹捧法輪功、攻擊中國政府、欺騙國際輿論,手法是“六經注我”、捕風捉影、牽強附會、肆意歪曲,特點是“偽學術真造假”、“似正經言實荒唐語”。筆者敢斷言,《徹解》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法輪功“理論怪胎”,只要看看以下章節標題就知道了。什么“洪傳大法”,什么“宇宙大法”,什么“迫害真相”,什么“邪惡謠言和自焚偽火”,什么“活摘器官的罪惡”,什么“迫害法輪功就是破壞宇宙正法”,不一而足。與本文主旨有關的則有“宇宙主神在人間”(第三章的標題)和“誰是最后的審判者?”(第三章第四節的標題)(發表于正見網2008年1月22日)

          《宇宙主神在人間》中作了有關“章題”的說明:

          ……那么這首預言詩(絮筆者不予贅引)說“公主的大兒子”“他能發出無數陣列的雷電”,就是說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不但是位在人間的神,而且是在人間的宇宙主神。這也是本書這一章題目為“宇宙主神在人間”的原因。

          《誰是最后的審判者?》這一節則寫道:

          ……那么《諸世紀》這首預言詩所含的神的啟示就用了“Jovialist”這個詞來暗示這個宇宙最后審判者的三重特點:第一:“研究主神朱庇特的學者(Jovialist)”就是“研究宇宙主神的學者”,而“研究宇宙主神”就是“研究宇宙根本大法”,那么“真,善,忍”就是“宇宙根本大法”,而傳出“宇宙根本大法”的人就是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第二:……這首預言詩所含的神的啟示用“Jovialist”這個詞來暗示這個宇宙最后審判者是一個姓“李”的人。第三:“Jovialist”這個“研究木星的學者”,其實就是一個“屬于木星的人”,它暗示了這個最后的審判者“屬木”,出生在五行為木的年份;而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出生在1951年,這一年是“辛卯”年,正好“屬木”。

          ……

          在《慈悲的大法和最后的審判》這一小標題下,力千鈞引用了《諸世紀》“第7紀第17首”詩:“那個王子罕見的慈悲,和平之后,他偉大的大法,他將通過對死者的最后審判來改變世界,經過休養和重造,精巧的統治?!狈ㄝ喒P桿子認為這首詩中提到的“最后審判”與《圣經啟示錄》里預言的“最后審判”所言“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是一致的,并進而解讀道:

          本詩前兩句“那個王子罕見的慈悲,和平之后,他偉大的大法”就是指的慈悲的法輪大法師父李洪志先生?!驹姷诙渚褪钦f你通過平和的法輪大法修煉你就能感受到法輪大法的偉大。本詩第三句“他將通過對死者的最后審判來改變世界”,是預言大法師父主持最后審判,并通過洪傳“真,善,忍”的宇宙大法,讓眾生知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天理,啟發眾生的善念,從而使眾生向善而“改變世界”。這首詩的第四句“經過休養和重造,精巧的統治”,形容了法輪大法的佛法體系“精巧的”改造宇宙和其中的眾生,使瀕于滅亡的宇宙得到重生,眾生得到救度?!?br>
          “誰是最后的審判者?”力千鈞的“考證”結論是活在人間的“大法師父”“宇宙主神”李洪志,“審判”的主持者由耶穌基督偷換成了法輪功創始人。好一個“偷天換日”!

          其次,法輪功媒體多篇文章涉及“大審判”,同樣奉李洪志為“審判”之主。

          解民心的《神的大審判就在眼前》①(大紀元2008年4月6日轉自“正見網”)引用《圣經·啟示錄》的有關章節,說其中“描述了神的大審判時人類面臨的大劫難”,“在神的大審判中”,一切以是否支持法輪功為分界線,凡是反對法輪功的人,“都是在神的‘生命冊’中被除了名的人,都得在大劫難中被淘汰”;若“能了解真相,誠心相信‘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就可“接受神的印記,進入神的‘生命冊’,避離劫難,走向新生”。

          吳樹枝的《世紀大審判》②(大紀元2006年5月17日)則論及“圣經上提到末劫時期天災人禍連連,神將會來一次大審判”,如果“迫害”法輪功,或者看到諸如“法輪功學員集體被活摘臟器販賣”的現象仍然“裝聾作啞”,就會受到懲罰。

          唐理的《神透天機淺悟之二:神向世人透露了什么天機》③(大紀元2007年6月12日摘自正見網)在引用《啟示錄》、劉伯溫預言和《格庵遺錄》等后得出結論:“不言而喻,預言中所說的‘萬王之王’、‘王中之王’、‘轉輪圣王’、大圣人所指的都是法輪功創始人!”“神之道就是宇宙至尊的法,就是宇宙真理,就是以‘真、善、忍’為最高法理的宇宙大法(就是法輪大法)?!保蹐A括號中文字為唐理所注]

          一聲吼的《傾聽上天的慈悲》④(大紀元2008年8月31日)告訴人們:“世上所有古老的預言幾乎都講到,這一時期會有圣人救世,然后天下大治。從預言中圣人所產生影響的波及面以及人類最終的整體歸宿來看,東西方預言所指的圣人顯然是同一個人。所以這一時期最重要的天意,應該就是讓人們順從圣人的救度,在將臨的大審判中保留下來,以進入未來那美好的新天新地?!彼^的“東西方預言所指的圣人”就是“同一個”李洪志。

          張杰連的《預言中的法輪功暗示明指中外一致》(人民報2008年5月12日)則胡說:“《諸世紀》明確預言了在人類末世里救渡眾生的救世主是誰,預言了主持最后審判的萬能的神是誰?!苯Y論當然還是“法輪功創始人”。有意思是的,張杰連引用了《諸世紀·第二紀第二十九首》中的“一位東方人離開他的家鄉,穿越亞平寧山脈到達法國:他將越過天空、海洋和冰雪,每個人都將被他的神杖打動”,然后寫道:“這首詩中預言來到了法國,實際上法輪功創始人來到了美國。在《二零零三年的元宵節講法》中,法輪功創始人解釋了為什么沒有按照本預言詩的預言到法國去而是來到了美國,他說:‘我去哪兒可以選擇,我是選擇了美國落腳。開始舊勢力給我安排的是去法國,它們在預言中都說過?!睆埥苓B在這里等于告發了李洪志借預言神化自己的劣跡。只不過,這個法輪功御用文人出了一個小錯,李洪志這段話的出處應該是《二零零三年元宵節在美國西部法會上解法》(2003年2月25日),而不是同一天的《二零零三年元宵節在美國西部法會上講法》。

          上述馬屁文章都把李洪志吹捧到至高無上的地位,說李是“東西方預言所指的圣人”,擁有主持未來“大審判”的絕對權威,同時也把法輪功吹上了天。只可惜全是自說自話,除了邪教本身,沒人信它的。真有人計較起來,恐怕李洪志和法輪功吃不了兜著走。難怪李洪志對此言論從不公開表態。

          大紀元、正見網、人民報都是法輪功的重要網站,一貫重視現代媒體作用的李洪志不可能不知道這些文章在編造和鼓吹什么(“主佛”早就自詡能夠“預知過去、未來”)。因此,可以作這樣的推測:或者是李洪志授意“手下”炮制了上述“故事”,以此為自己今后出面主持“大審判”張目;或者是法輪功文痞主動溜須拍馬,李洪志知道后裝聾作啞予以默認。無論是哪種情況,都可以認定,關于“大審判”,李洪志“過去”早就知道。進一步推理,李洪志水平有限,憑他一個人不可能唱起“大審判”的“獨腳戲”,而應該是由他與法輪功媒體合作,精心編導了一出“雙簧”。這出“雙簧”只能在陰暗處策劃,自然是見不得陽光的。這也就是李洪志論及“大審判”時故意低調(如表明是“順便的”說、兩次強調不要“傳誤”)、語多模棱的原因之一。

          這次紐約法會上,李洪志口口聲聲強調“過去沒講過”,似乎是這兩天才“忽發奇想”,倉促間唱一了出“大審判”的“獨腳戲”,這顯然是“此地無銀三百兩”,意在掩飾事情的真相。殊不知,“機關算盡反誤己”,欲蓋者彌彰?!半p簧”演得再精彩,也有馬腳畢露的時候。

          當然,法輪功也可以否認在“大審判”問題上唱了“雙簧”,然而,那樣一來,將使李洪志更加難堪。試想,如果說筆者上面提到的專著《徹解》和《神的大審判就在眼前》等文章都是與李洪志毫無關系,那就意味著:(一)李洪志在“09紐約法會”上自認為“首次”公開提出來的“大審判”論是對力千鈞等人的剽竊,“主佛”偷信徒的思想,太沒皮沒面了。(二)如果李洪志不知情,那么《李洪志先生簡介》中所稱李洪志能夠“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預知人類過去、未來”純屬牛皮,連自家媒體上“現在時”的重頭文章都不知道,遑論什么“預知人類過去、未來”?

          附注:
          1、http://epochtimes.com/gb/8/4/62071900.htm
          2、http://epochtimes.com/gb/6/5/171321239.htm
          3、http://epochtimes.com/gb/7/6/121741311.htm
          4、http://epochtimes.com/gb/8/8/3122473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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