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臺北時報》(Taipei Times)網站4月20日刊登了加拿大人Paul Gallien的一封來信,表達了對法輪功不顧對兒童和青少年可能造成精神傷害,濫用表達自由權利做法的不安和不滿。
上個星期,我與家人游覽了日月潭。作為加拿大人,很難對一個湖泊留下多深的印象,然而日月潭的壯觀美麗名不虛傳,我很喜歡這趟旅程,不過有件小事卻讓我感到很是不安。
當我們正登上湖邊的一個廟宇時,碰到了一個法輪功的展覽。如果有人認為這是一份支持或者反對法輪功聲明的話,那實在是誤會。我同情任何富有艱苦經歷的團體,但寫這封信的目的,在于說明該怎樣表達自由,如果要表達自由的話,它的界限又是什么。
令我感到不安的并不是這個展覽要表述的信息,而是這些信息表達的方式。這里部分展覽包括尸體的真實圖片,其中還有一名孕婦,她的部分皮膚和肉體被去除,從而能夠看到子宮內胎兒的樣子。
這張圖片如此清晰,以至于任何人都將感到震驚,這顯然是照片所要達到的目的。
作為一個成年人,即使我已成熟到足以處理這類情況,但我也不欣賞在毫無準備時接觸到這類圖片。
我兩歲的女兒和她五歲的表姐是否有足夠能力來消除這類照片帶來的精神創傷,對此我表示懷疑。
美國兒童研究會同其他機構早已公布了研究結果,清楚表明這類圖像對兒童和青少年所產生的負面影響。2000年,美國兒童研究會主席發表如下聲明:
“20世紀50年代以來,研究會采取許多調查方法,在美國和全世界范圍內完成超過3500項研究試驗,這些試驗旨在研究媒體對暴行的曝光和日后的暴力行為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除了18項測試以外,幾乎所有研究結果表明在媒體曝光和暴力行為之間存在著正向相關關系?!?br>
作為一名高中老師,也許這就是為什么我不允許我的青少年學生們看這類照片的原因,即使我想讓他們看的話,也會提前對他們做些適當訓練。
當時,我請妻子幫助翻譯我所關注的這個問題。但很不幸,法輪功團體的代表們堅持根據“表達自由”的字面意思把這些照片公示于眾。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我的意見很快就被拋之腦后。我感到十分沮喪,通過這封信,我希望我的表達自由能夠有助于糾正他們對表達自由顯而易見的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