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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派來的謀殺犯烹炸受害者

        作者:(荷蘭《公共日報》馬克·赫林于阿爾芬報道) · 2007-06-15 來源:凱風網

          檢察院形容阿爾芬人堯斯特·法斯滕霍夫的被害為“荷蘭歷史上罕見”。

          同住一處的隆?。?0歲)在去年10月用斧頭砍死受害者,隨后在浴室里將其切、鋸成碎塊。隆隆將肉從人骨間剝離出來,并在隨后幾日將尸體殘余部分放入3口鍋中油炸、煎炒。骨頭則被他扔到阿爾芬和特阿爾附近的水溝和垃圾箱里。

          但這名30歲的阿爾芬人將完全不會承擔責任。昨日在海牙的法庭上,彼得邦(司法鑒定)中心、檢方官員和他的律師鮑庭已就此達成一致。

          各方均認為,嫌犯必須盡快送去進行強制精神治療,以治愈其精神分裂癥,使其不再對社會帶來危險。但專家懷疑他是否能被治愈。

          隆隆患有精神病,他完全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心里對自身行為所帶來的影響也毫無概念。正因如此,去年9月底他同另一名與他同樣癡迷于法輪功的人聯系,詢問是否可以殺死和自己同居一處的前男友之子。隆隆自稱,必須這樣做,因為他的“神”已經與22歲的受害者的“神”有了500年的沖突。他還表示,受害者“人還不錯”,自己與其并無個人矛盾。

          實際上,隆隆9月30日就準備動手了,但經過反復考慮和更多地“聽從神的聲音”后改到了10月3日上午9點左右。他在屋里將法斯滕霍夫打倒并用斧頭砍了7斧。隨后他稍等了一會兒,直到確定受害者已經死亡。后再將其剁成碎塊、煎炸,并把殘肢拋棄。

          如果法庭在兩周后做出“完全不承擔責任”的判決,則意味著隆隆不需入獄服刑。理論上經過兩年的治療即可重獲自由。檢方對此并不滿意,但表示“實踐中,他要終生接受強制精神治療的可能性也很大”。

          以下為載于荷蘭《公共日報》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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